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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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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无户口人员落户办法 |
更新时间:2016/08/31 19:35:55 |
近日,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并明确无户口人员落户的5种途径。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四川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获悉,无户口人员除了可通过传统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外,还可通过办理《亲子鉴定意见书》和《亲缘关系鉴定意见书》等方式落户。
五大途径可办理户口登记 “亲子鉴定”也能落户
通常情况下,《出生医学证明》是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的普遍依据和做法,那么,符合这一情况的无户口人员如何办理落户呢?《通知》中明确,对能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申请随母落户的,应到拟落户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并在一个月内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
另外,《通知》明确,无户口人员还可通过其它四种途径办理落户:
通过办理《亲子鉴定意见书》落户。因父亲或母亲无户口而无法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因母亲下落不明、有严重精神障碍等无法核实母亲信息不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系四川省户籍人口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生育不能提供或无法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向公安部门申请落户的,公安部门应当要求本人或其监护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向四川省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亲子鉴定,公安部门凭《亲子鉴定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通过办理《亲缘关系鉴定意见书》落户。无户口人员父母双亡或下落不明,由其他亲属抚养的,公安部门应当要求本人或其亲属、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向四川省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亲缘关系鉴定,公安部门凭《亲缘关系鉴定意见书》及抚养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能够说明落户人出生日期的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证明、抚养人与儿童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为无户口人员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通过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意见书》落户。卫生计生部门已为无户口人员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本人或其监护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向公安部门申请随父落户的,公安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意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通过公安刑事技术部门鉴定落户。经核查无户口人员是否为被拐卖人员或者涉及其它刑事案件的,四川警察学院物证鉴定所和经省公安厅批准的公安刑事技术鉴定机构,可对无户口人员及其亲属DNA信息进行亲子鉴定;经报省公安厅备案后,公安部门可根据刑事技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果及其他相关材料,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上半年四川亲子鉴定超万例 符合条件可申请援助
《四川省司法鉴定援助暂行办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司法鉴定援助义务,对法律援助案件所涉及事项的司法鉴定给予减免优惠。《通知》中明确,对符合鉴定援助条件的家庭,当事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可在法律援助机构申请鉴定援助;对不符合鉴定援助条件但当事人确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可主动商请司法鉴定机构酌情减免鉴定费用。
随着户政改革政策的深入实施,四川省亲子鉴定需求量快速增长,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亲子鉴定的业务量不断加大。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四川亲子鉴定数量已经超过1万例,“亲子鉴定”已经成为无户口人员办理落户的重要手段。今年7月28日,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还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加强开展亲子鉴定业务。
《通知》还明确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规范。文中要求,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身份证、《助产机构外分娩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承诺书》等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全部免费。
同时,《通知》还明确,对需要通过办理亲子亲缘鉴定落户的无户口人员,当事人、相关单位、基层组织向公安部门申请落户的,公安机关应当要求其向四川省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亲子、亲缘鉴定;无户口人员已在省外司法鉴定机构办理亲子鉴定的,该鉴定机构应属于《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中具有法医物证鉴定业务范围的司法鉴定机构。对通过上述政策仍无法落户和个别特殊情况的无户口人员,各地公安、卫生计生、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四川省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览表:
1、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号,联系电话:028-85503923。
2、四川基因格司法鉴定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创新中心A座501,联系电话:028-85313236。
3、四川协和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6号法医大楼,电话:028-85503043。
4、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成都市电信南街28号,电话:028-85422028。
5、四川福森特司法鉴定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3号一幢一层D号,电话:028-85158118。
6、四川中信司法鉴定所。地址:成都市十二桥路37号新1号华神科技大厦401,电话:028-87679921。
7、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忠山路3段319号,电话:0830-6669956。
8、四川联立司法鉴定中心。地址:自贡市汇东汇川路1308号,电话:0813-8202139。
9、四川鼎诚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9栋2单元5楼, 电话:028-8771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