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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类入户
往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成都 |
更新时间:2015/11/02 10:16:21 |
往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成都
一、 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本市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8、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二、非本市生源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 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心城区大专以上学历、其余区(市)县中专以上学历),且在我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