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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职工死亡) |
更新时间:2015/11/06 09:38:06 |
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
1、提取证明材料
①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②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3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为职工代办,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提取申请时间
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
3、提取额度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一次性提取死亡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4、提取人范围
仅限提取职工本人帐户余额。
5办理时限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